宁波市推进“不动产登记+公证”一件事联办
近日,市民小王和妈妈来到宁波鄞源公证处申办继承公证,要求共同继承爸爸老王遗留的房产。在得知公证处正在开展“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的业务后,小王和妈妈立即签署了不动产登记委托书,并将房产权属证书原件留给公证处保管。
数日后,继承公证书正式出具,公证处工作人员随即向宁波鄞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交了公证书、原房产权属证书、委托书等原件,同日便领取了登记在小王和妈妈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公证书和不动产权证书均以邮寄方式送达小王和妈妈手中,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宁波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公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联办指当事人在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的同时,同步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实现当事人在公证窗口申办的是公证,到手的是不动产权证。
以往,当事人申办房产继承公证后,需要等待数个工作日才能领取继承公证书,然后再凭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程序繁琐、材料重复提交,费时费力。一件事联办后,当事人只需跑一次公证窗口、提交一次材料,公证人员将在公证书出具后代为前往不动产登记窗口申换新证,最终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连同继承公证书一并邮寄给当事人。
据了解,自联办工作试行以来,截至目前,宁波各公证处已成功办理“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3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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