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证服务项目
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1〕1081号),本标准自2021年11月20日起执行。
注:1、涉外公证要求同时证明该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每件最高收费50元。公证项目公证书证词需要翻译的,英语翻译每件最高收费80元,其他语种翻译最高不超过160元。在规定公证书份数(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外要求增加的公证书副本每份20元。
2、对于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酌情按收费标准的50-80%收费。
政府指导价管理外的其他公证服务项目
和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331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外的以下公证服务,由公证机构自主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服务 项目 | 收 费 标 准 | 备 注 |
保全 证据 | 1、非外出保全:1000元每小时,不足一小时按照一小时计费。 | |
2、外出保全:2小时内计费2000-3000元;超过2小时的每增加一小时增加1000元,不足一小时按照一小时计费,含往返程时间;邮寄送达每件1000元。 | ||
3、复杂、疑难案件协商收费。 | ||
上门服务费 | 根据路途远近协商收费,最低每次300元。 | |
代办认证,代办邮寄 | 代办认证,每件30-50元。代办邮寄,每件20元。 | |
代书费 | 协商收费,不低于每件200元。 | |
法律意见书 | 协商收费,不低于每件2000元。 | |
公证法律顾问 | 协商收费。 | |
委托收集证据 | 每件100-500元。 | |
保管 | 文件类每件30元/年;其他实物、电子数据类等按协议收费。 | |
远程 视频 公证 | 1、不涉及人身关系变更或重大财产及权利处分的委托、声明、签名类公证,如购房委托、放弃继承声明公证:每件2000元。 | 在纸质文件上签署,需要再次视频确认的,加收1000元。 |
2、委托亲属办理涉及重大财产及权利处分的委托公证,如售房委托公证:每件3000元。 | ||
3、涉及重大财产及权利处分的声明、签名类公证,如贷款担保委托公证:每件4000元。 | ||
4、赠与人与受赠人系近亲属的赠与或接受赠与公证:按赠与合同标的标准减半收取,最低4000元。 | ||
5、夫妻财产约定、离婚补充协议类公证:按合同协议标的额累进标准收取,最低4000元。 | ||
在线 投票 服务 | 1、在线投票及公证(单次):每件3000--20000元。 | 上述费用,不包括在线投票系统使用过程中需要支出的实名认证费用、短信费用等费用,需由申请人另行按实支付。 |
2、在线投票及公证(按年),且年投票累计不超过20000人次:20000—50000元/年。 | ||
遗嘱 服务 | 1、遗嘱通平台遗嘱固证:每次200元。 | 1.遗嘱通“遗嘱自助服务”,需要支付1.2两项费用,合计500元; 2.遗嘱通“遗嘱专业服务”,需要支付1.2.3三项费用,合计800元; 3.寄存人去世后,寄存人指定的领取人需支付遗嘱人未支付的剩余年限保管费用,且保管费用计算至立遗嘱人死亡之日起满20年。 |
2、遗嘱通平台遗嘱录像资料保管:30元/年,先行支付保管费用10年。 | ||
3、纸质遗嘱保管:30元/年,先行支付保管费用10年。 | ||
溯源 服务 | 1、溯源服务(单次):20元/次。 | 上述费用,不包括溯源服务过程中需要支出的芯片费用、技术服务费用等费用,需由申请人另行按实支付。 |
2、溯源服务(按年),且企业产品溯源(年数据存储容量不超过1T,或数据条数不超过3000条):20000—50000元/年。 | ||
其他 | 其他公证服务,协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