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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公证下乡助力“三服务”工作

文章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19年05月31日点击数: 5023 次字体:

鄞州区司法局积极推动“三服务”工作,找难点,破难题,精准定位群众需求,将公证项目服务下沉到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让群众少跑路,真正将优质法律服务带给基层群众。


一、服务下沉,两级联动。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新增的“公证服务”窗口之外,再新增五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窗口开通公证服务项目。按照前期调研问卷,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每星期安排一天公证服务,面向群众提供公证咨询,办理遗嘱、继承,证据保全、资金监管(提存)、债权文书强制执行等公证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定期派员实地了解业务开展情况,与当地司法所密切沟通联系,如遇到某地业务量比较大的情况,区公共法律服务将第一时间与驻站公证人员联系,及时加派人手,满足群众需求。


二、多方宣传,深入人心。针对刚引入公证服务项目业务量少,知名度低的困局,采取与镇(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联动,通过开展公益公证主题讲座、分发公证宣传册、制作海报、设摊位宣传等各类方式来加强群众对公证业务的了解和认识。尤其是在发挥村(社区)干部在群众中宣传员的作用,让广大村(社区)群众对公证服务项目有了清晰的了解,依靠公证服务的便利性和有效性,迅速在镇(街道)形成口碑效应,咨询量、业务办理量达到较高水平。以鄞州区五乡镇为例,2019年1-4月,公证服务的办件量合计达70余件,创该项业务在五乡镇开设以来的新高。


三、拓展形式,真诚便民。积极拓展公证服务的形式和途径,开展公益公证服务和暖心上门服务,针对部分农村老年人居多的现状,推出80周岁以上的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给予免费,70-80周岁的老人费用减半的公益服务。同时针对1万元以下的小额存款继承或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当事人若符合条件也可免费办理。对一部分高龄老人、身患重大疾病或其他不能亲自到窗口办理业务的群众提供预约上门服务,将真诚为民贯彻到底。此外公证服务还积极服务当地拆迁工作,通过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指派有经验的公证员全程参与,现场为群众讲解公证法律知识,解答村民们提出的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赠与、委托等法律问题,既化解了矛盾纠纷,又能为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